2009年10月8日 星期四

朝日新聞指相關國家對東亞共同體看法分歧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WORLD/BREAKINGNEWS5/5183076.shtml


【中央社╱東京8日專電】 2009.10.08 03:09 pm






日本「朝日新聞」今天報導,日本首相鳩山由紀夫主張的「東亞共同體」構想將是10日在北京舉行的日中韓3國高峰會的主要議題。但此構想輪廓不明朗,相關國家同床異夢。



報導說,9月24日鳩山在聯合國大會演說時曾表示,日本要扮演「橋樑」的角色促成東亞共同體成立,此乃基於他個人政治哲學「友愛」的理念。



鳩山在2005年出版「新憲法試案」一書的序文中表示,今後50年日本的國家目標之一就是促成亞洲版的歐洲聯盟,由日本來主導。



2002年,前首相小泉純一郎也曾提出類似的構想,日本歷代內閣都以促成東亞共同體為念,透過東南亞國家協會(ASEAN)、東亞高峰會議等,在經濟、防災等領域合作並進。現在,鳩山政府重視亞洲的主張更為鮮明,但有關共同體的架構、目的等,政府內部尚未充分討論。



鳩山與外相岡田克也對於東亞共同體的概念就有差異。有關東亞共同體美國是否參加的問題、「共同貨幣」的問題,鳩山與岡田的看法就不同。



另一方面,中國、南韓、東協各國等對於「東亞共同體」的看法也不同。



中國總理溫家寶2004年11月在寮國舉行的東協加3的記者會上就說,「支持由東協主導的東亞共同體形成」。



這主要是中國對東協較易發揮影響力,因此希望給東協主導權。中國對於當時日本小泉政府的東亞共同體主張是美日有意排除中國的影響力,因此對此懷有戒心。



小泉政府認為東亞共同體不應排除美國,也歡迎澳洲加入,目標不僅是經濟整合,也應納入安全保障合作。但對中國而言,亞洲整合的主張充其量只是「自由貿易地區」的構想,不應納入政治、安保等。



對於東亞共同體的主張,南韓方面表示歡迎。已故南韓前總統金大中於2000年東協及中日韓高峰會上,就提議應成立一個研究小組討論東亞共同體。現任總統李明博也提倡新構想,主張讓中亞及大洋洲國家也加入。



東協各國對於東亞共同體的看法比較複雜,輪值主席國泰國的外交官員曾指出,鳩山雖說重視亞洲,但至今未與泰國總理舉行會談。



東亞共同體構想可溯及1990年代馬來西亞前總理馬哈地(Mahathir bin Mohamad)所提倡的東亞經濟會議(EAEC)。這一主張因美國的反彈而遭擱置。直到中國、東協經濟發展之後,此構想再度浮出。後來,日本顧慮到美國唯恐中國崛起,因此招來更多國家參與,形成東亞高峰會(EAS)。



東協國家大多認為,日本過度依賴美國,在東亞的角色經常顯得曖昧不明。這些國家雖歡迎鳩山的構想,但還得看此構想的意圖及具體內容為何。



美國對於鳩山的構想,起初是持否定的態度。主要是「紐約時報」電子版刊出鳩山的主張,內容批評由美國主導的世界經濟體制,並強調將以亞洲為中心建立經濟、安保體制。美方認為鳩山政府有意離美國而去。



上個月鳩山訪美,與美國總統歐巴馬會談時,並未觸及東亞共同體的構想,美國對日本的戒心暫時壓下。這場美日高峰會,談論的焦點是有關美日同盟的議題。



【2009/10/08 中央社】@ http://udn.com/

2009年10月6日 星期二

國際公法評分方式與標準

經過上週演習課表決與老師課堂上的說明後,本課程評分方式與標準修正如下,請修課同學務必注意。

期中考: 30%

期末考: 40%

演習課參與 (含提問、出席率與發表意見): 15%
---> 提問、發表意見包括於演習課上提問或發表意見,或至數位學習平台或部落格提問或發表意見

案例或專題報告(口頭及期末書面): 15%

TA 勇銘

(本篇由助教發布)

國際公法案例報告最新分組情況

截至目前為止,一共有九組合計51位同學完成分組,依照加退選後的確定修課名單,仍有17位同學尚未完成分組

請還沒分組的同學盡速於下週三演習課前完成分組,以利助教作業。若對於分組有任何問題,請務必與助教聯絡,麻煩大家囉!

已完成分組的同學,除文寧這組外,其餘八組記得在明天演習課時找助教登記報告的案例喔。

TA 勇銘

(本篇由助教發布)

世界最大島 格陵蘭脫離丹麥自治

世界最大島 格陵蘭脫離丹麥自治

聯合報  2009/6/23
http://udn.com/NEWS/WORLD/WOR3/4977741.shtml

全球最大的島嶼格陵蘭21日正式邁入全面自治,向脫離丹麥300年統治而獨立的終極目標跨出一大步。

伊努特原住民合唱團在首府努克港舉行的盛大慶祝儀式中獻唱,象徵迎接新紀元,丹麥女王瑪格麗特二世及夫婿亨利克親王、總理拉斯穆森特別穿上格陵蘭傳統服飾親臨參加,見證這歷史性的一刻。

瑪格麗特二世向格陵蘭議會議長莫茨菲爾德(Josef Motzfeldt)表示:「對我而言,這是意義不凡的一刻,因為我有機會親手將自治的相關文件交給你與格陵蘭人民。」

拉斯穆森表示 ,格陵蘭的未來掌握在格陵蘭人手中。但記者追問格陵蘭獨立問題時,這位丹麥總理坦白的說,他希望格陵蘭人選擇繼續成為丹麥的一部分。

51歲的格陵蘭新任左派總理柯雷斯特(Kuupit Kleist)表示:「我們今天一早醒來,心中充滿新希望。」他說,如果格陵蘭人願意,格陵蘭終將獨立,但未來他的4年任期會專心解決內政問題,不會優先推動獨立。

格陵蘭人去年11月以壓倒性多數的投票結果通過擴大自治的公投,不但將格陵蘭語定為官方語言,取得境內天然資源的更大支配權,自治政府並將握有警政及司法權,國防與外交事務仍由丹麥主導

格陵蘭面積超過216萬平方公里,人口5.7萬,以原住民伊努特人居多,1775 年成為丹麥的殖民地,1953至1979年之間是丹麥的一省,1979年獲得有限自治權。完全自治後的伊努特人將成為國際法承認的單一民族,其獨特語言也成為官方語言。

柯雷斯特所屬伊努特社群黨在本月2日的格陵蘭大選中拿下44%選票,不但擊敗格陵蘭1979年獲得有限自治地位後主政至今的社會民主前進黨,且囊括31個自治議會席次中的14席。伊努特社群黨稍早與另外2個中間派政黨組成執政聯盟。

(本篇由助教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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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助教觀點

此篇時事涉及少數民族以"民族自決權"(right of national self-determination)為由主張脫離統治國而獨立的爭議。類似時事還有車臣欲脫離俄羅斯獨立、魁北克欲脫離加拿大獨立、科索沃脫離塞爾維亞獨立建國、奧蘭島欲脫離芬蘭與瑞典合併、北愛爾蘭欲脫離英國獨立、西班牙巴斯克分離運動以及藏獨與疆獨分離運動等。

就格陵蘭獲得充分自治加以分析,由於格陵蘭的國防與外交事務仍由丹麥負責,故其自治至多僅屬獲得完全的"內部自決權"(internal self-determination),尚未獲得"外部自決權"(external self-determination)。因此,新聞標題"格陵蘭脫離丹麥自治"並不妥當,蓋嚴格而論,只要格陵蘭尚未獲得外部自決,其仍屬丹麥領土的一部分,並未脫離丹麥獨立建國。

學者將民族自決權區分為"內部自決權"與"外部自決權",二者意涵有所不同,前者即一般所稱之"自治"(autonomy),係指在不破壞一國領土完整性的前提下,中央政府給予該國境內少數民族有限或完全的自治權利,該民族可保留其獨特的語言、文字、宗教、婚姻制度及教育制度,甚至被允許享有有限的政治權,例如設立由該少數民族成立的議會與司法機構;後者則等同"分離"(secession)或"獨立"(independence),係指該少數民族欲以自決權為由主張自該國脫離獨立。由於外部自決權通常涉及破壞國家領土完整性,故各國實踐上均不予承認其合法性。

然而,民族自決權的實施並非純粹國際法學理之探討,由於其涉及國家主權行使與他國承認的爭議,故民族自決權日後的發展仍須考量國際政治與地緣因素。也因為如此,主要國家對於去(2008)年2月中旬科索沃脫離塞爾維亞獨立以及去年8月南奧賽提亞(South Ossetia)欲脫離喬治亞獨立秉持截然不同的立場(科索沃獨立獲得美、英、法等大國的支持,卻遭致俄、中、西等國的反對與譴責;南奧分離運動獲得俄羅斯的支持,卻遭到美、英等國的反對)。事實上,聯合國對於少數民族欲脫離合法政府獨立建國的態度也持較為保留的態度。

這也可以反應出國際法中國家主權行使與人權保障二者間的競合問題,隨著時代與國際局勢的演進,各國政策考量上常在二者間擺盪。

里斯本條約明年生效 EU期待更民主透明有效

我想這一篇是之前老師所張貼有關愛爾蘭表決通過批准里斯本條約的相關新聞,對於里斯本條約與歐洲憲法條約的差異點有十分簡要的比較,提供大家作參考。

里斯本條約明年生效 EU期待更民主透明有效

中央社  2009/10/5
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0910050325&pType1=PF&pType0=OPL&pTypeSel=0&pPNo=1


(中央社台北5日電)在各國領袖發動讓「歐洲聯盟」(EU)更民主化、透明化與效率化努力的8年之後,「里斯本條約」(Lisbon Treaty)終於可能在明年生效。

如同之前的「歐洲憲法」(EuropeanConstitution),這個條約的目的通常被定位成讓擴大成27國後的歐盟各機構組織更流線化,運作更順暢。但反對者則將它看成聯邦主義者的陰謀,將威脅各會員國主權。

「英國廣播公司」(BBC)網站今天報導,繼2005年法國與荷蘭選民否決歐洲憲法後,2008年6月愛爾蘭選民也否決了里斯本條約,但又在本月2日第二次公投中以壓倒性票數通過。

根據歐盟規章,必須27個會員國全部批准,里斯本條約才能生效實施。BBC認為,在愛爾蘭通過後,里斯本條約終將完成批准程序。

到目前為止,仍有波蘭與捷克兩國尚未批准里斯本條約。

BBC報導,捷克眾議院與參議院先後於2月18日與5月6日批准條約,但疑歐論(Eurosceptic)總統克勞斯(Vaclav Klaus)則持反對態度,迄今尚未簽署。另外還有一群參院議員向憲法法院提出申訴,發動新一輪圍堵攻勢。

波蘭總統卡臣斯基(Lech Kaczynski)雖尚未簽署條約,但在愛爾蘭公投過關後,預期他將在近日內簽署,完成波蘭的批准程序。

BBC報導,里斯本條約納入許多歐洲憲法所主張的改革,例如:

◆設立歐盟理事會主席,任期2.5年,取代現行由各國輪流擔任主席半年的制度。
◆結合現任歐盟主管外交政策最高代表索拉納(Javier Solana)與對外事務執行委員費瑞羅-華德納(Benita Ferrero-Waldner)職掌,新設外交政策最高代表職務,以提高歐盟在世界舞台上的影響力。
◆減少執行委員人數,自2014年起委員人數將少於會員國數目。
◆重新分配會員國投票權力,並由2014年起到2017年間逐步實施條件性多數決,得以在滿足會員國55%以上與代表歐盟人口65%以上的「雙重多數」條件下作成決議。
◆擴大執行委員會、歐洲議會與歐洲法院職權,例如司法與家庭事務等。
◆取消部分領域各國否決權。

多數歐洲領袖承認,里斯本條約維持了歐洲憲法的主要精神。

里斯本條約與歐洲憲法最大的不同在後者意在取代過去歐盟各項條約,重新來過;而前者則僅修正分別創設歐洲共同市場與歐盟的羅馬條約與馬斯垂克(Maastricht)條約。

里斯本條約也不再提及歐盟的各項象徵,如旗幟、盟歌等,不過它們都將繼續存在。

在條約的生效時程方面,愛爾蘭公投前所規劃明年1月生效的時程,現在已一團混亂。目前可能的情況大致是最高外交代表與理事會主席均將等待會員國全數批准條約後開始執行職務。而成員27人的新執行委員會將於明年1月就職,並自2014年起減少人數。有條件多數決已部分在歐盟理事會實施,重新分配投票權的工作則將延至2014年起實施。

完成里斯本條約的全部程序可能要費時10年。(譯者:中央社楊超寰)

(本篇由助教發布)

東帝汶獨立10周年 離夢想好遙遠

楊仁賢專題   東帝汶獨立10周年 離夢想好遙遠

聯合新聞網  2009/9/17
http://mag.udn.com/mag/world/storypage.jsp?f_ART_ID=213010


8月30日是東帝汶(East Timor)這個新興小國家建國十週年的日子。這地球上第193個獲承認獨立的國家,1999年取得獨立公投勝利,十年了,國民經濟卻一直沒有起色。多數國民仍生活在每日不到一美元的狀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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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是東帝汶(East Timor)這個新興小國家建國十週年的日子。為慶祝這特別的日子,總統霍塔(José Ramos Horta)與總理古斯茂(Xanana Gusmão)不僅連袂出席晚宴觀賞勝利的焰火,也與現場的美艷主持人一起大跳艷舞。

但,歡愉的背後卻是殘酷的事實。這地球上第193個獲承認獨立的國家,1999年取得獨立公投勝利,十年了,國民經濟卻一直沒有起色。多數國民仍生活在每日不到一美元的狀況下,窮困更有越來越嚴重的現象,行政官員不僅貪污嚴重,且國內衛生醫療、基礎建設嚴重落後不足,以致遲遲無法吸引外資。

這與當初追求獨立夢想的美景比較起來,實在是相差太遠了。

為了東帝汶,聯合國進行了一項史上最大的國家重建援助計畫,也是聯合國引以為傲的樣版。根據其資料,從1999年起,國際社會已大致捐助了共88億美元予東帝汶發展經濟。

然而多數媒體推測,這筆巨款東帝汶自己可能只分不到10分之一,其餘經費都是花在聯合國安全部隊、外籍顧問、行政等等的開銷上。對此問題,曾贏得諾貝爾和平獎的霍塔總統坦言,「這是聯合國撥款分配錯誤所導致。」

問題不僅如此,明年初聯合國維和部隊(澳洲為主力)將逐漸撤出,地方警力工作也正在逐步的移交給東帝汶警方。未來,東帝汶是否能夠持續維持政局的穩定?畢竟,2006年的衝突內亂,以及2008年霍塔與古斯茂雙雙遭遇暗殺的殷鑑不遠。

回首東帝汶歷史,其國家建設的道路確實荊棘。東帝汶早在16世紀就已成為葡萄牙的殖民地。殖民其間,葡國對東帝汶的基礎建設、醫療、教育等方面的投資與建設極其有限。東帝汶對葡萄牙來說僅具有通商口岸的意義,出口當地特有的檀香木與咖啡等主要經濟作物至母國。

荷蘭人勢力在19世紀才進入印尼諸島與帝汶島,與葡國在1916年簽訂《海牙條約》(the Hague Treaty)後,掌控西帝汶,兩國當初的勢力邊界成為現在印尼與東帝汶的國界。雖在二戰期間淪為日本的佔領地,但戰爭結束後,葡國即恢復了控制。

然而此時,葡國因國內「康乃馨革命」(Carnation Revolution)的發生,且關切「去殖民化運動」(Decolonization)在非洲莫三比克 (Mozambique)與安哥拉(Angola)兩塊所屬殖民地的影響,1975年11月葡萄牙終於宣布放棄東帝汶並讓其獨立建國。

好景不常,9日後,印尼藉口東帝汶有被共產赤化的危險派遣軍隊入侵,並引發東帝汶內部親印與支持獨立兩股勢力之間的內戰。基於反共與越戰的考量,美國對當時親西方立場的蘇哈托的決定根本不置一詞,並反對聯合國安理會對印尼實施制裁。1976年7月,東帝汶正式成為印尼的第27省。

雖然二十幾年來東帝汶問題一直是印尼在外交上的隱憂,但冷戰格局的溶解才真正使得國際社會重新檢視東帝汶的處境。多年的流血抗爭,終於促使當時的印尼總統哈比比點頭,在聯合國的主持下,於1999年8月30日舉辦獨立公投。東帝汶在2002年5月20日正式宣布獨立,9月27日加入聯合國。

獨立後,東帝汶在其2002年的國家發展計劃書(National Development Plan 2002)中雄心壯志地寫道,希望在2015年達成下列目標:消滅貧窮與飢餓、全面初級教育的實施、提升婦女權益、降低兒童死亡率、對抗愛滋病、消滅瘧疾、確保環境永續發展、以及發展全球夥伴關係促進經濟發展。

7年後,日前總統霍塔在接受BBC的訪問中承認,「解決貧困」仍是東帝汶的當務之急,他也承認政府沒有把這問題處理好。貧困無法解決,穩定就顯得非常的脆弱不堪。對經濟仍無法獨立自主的東帝汶而言,時間確實越來越緊迫。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阿瑪塔山(Amartya Sen)在1998年著作《發展是種自由》(Development as Freedom)中,提出了貧窮國家發展的第一步。他認為透過外界支持提供「社會機會」,窮國便不需要等待實質所得大幅增加,就能啟動國家發展。

在帝汶海(Timor Sea)與澳洲共同開採原油的爭議尚未最終解決之前,許多專家因此認為,今日東帝汶迫切所需的機會可用大量便宜的勞動力來彌補,在這個平均薪資不及一美元的國度,成本的花費其實不用太大。

葡籍東帝汶問題專家傑瑞米‧包蘭吉教授(Jeremy Ballenger)在其文章 ─《帝汶的下一步?》(What next for Timor?)─ 中建議,東帝汶應重視發展養殖漁業、商業漁業與香草農業的重要性,以低成本的投資來快速增加收益。

他解釋,東帝汶緊鄰水深3.5公里的威塔海峽(Wetar Strait),其中蘊藏極豐富的鮪魚、深海真鯛等漁業資源,而北部的深水港原先設計讓印尼軍艦停靠,港口設備沒有遭到損壞,因此政府只需最少量的投資,就能讓商業漁業誕生,無論是後續的包裝業、出口業都是勞力密集產業,成本低廉。

不管專家的建議是否能夠在未來行得通,它終歸須要內部政局的穩定來配合才行。但獨立後的東帝汶,政黨林立,無一政黨能夠掌握國會多數席次,內部派系鬥爭激烈,當初抵抗印尼的英雄早已威信下滑,現只能勉強穩定局面。

總統霍塔在2007年6月任命前任總統古斯茂為國會總理,希望掌握國會多數,這位曾為了東帝汶獨立遭到印尼監禁多年的英雄古斯茂,還因此遭到反對勢力的憤怒抗議要求下台的待遇。現在由古斯茂總理所領導的聯合內閣,仍是處在搖搖欲墜的局面。東帝汶朝野政黨之間,更是因為內部之間的貪腐醜聞,彼此互控相爭,例如「米門案」。

對東帝汶的未來,相信樂觀的人不會太多,2010年維和部隊的撤出,會是東帝汶關鍵的一年。

(本篇由助教發布)

溫金會 傳北韓願重返六方會談

溫金會 傳北韓願重返六方會談

聯合報 2009/10/6
http://udn.com/NEWS/WORLD/WOR3/5177663.shtml

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5日在北韓首都平壤進行第二天訪問行程,稍後將與北韓最高領袖金正日進行會談。南韓聯合通訊社預測,在溫家寶結束訪問離開北韓前,金正日會有「重要消息公布」。

溫家寶4日抵達北韓,久未露面的北韓最高領袖金正日曾親往機場歡迎。這是對一位非國家首腦少有的尊敬,同時顯示雖然報導稱金正日健康狀況欠佳,他仍牢牢地掌握著大權。

北韓總理金英日4日向溫家寶表示,北韓對就其核武計畫與朝鮮半島無核化議題舉行雙邊或多邊會談,保持開放態度。金英日告訴溫家寶,北韓從未放棄實現朝鮮半島無核化的目標,願透過雙邊或多邊會談達成此目標。不過,目前並不清楚參與「雙邊及多邊談判」,是否意謂北韓願意重返陷入停頓的六方會談。

溫家寶5日早上到北韓檜倉,憑弔130多名韓戰時期在當地陣亡的志願軍,包括已故領導人毛澤東兒子毛岸英。

外界預期,溫家寶與金正日會面時,會向金正日施壓,敦促北韓在去核問題上作出讓步,重返六方會談的談判桌。

據聯合通訊社報導,溫家寶和金正日5日下午進行會談,而金正日會在溫家寶離開平壤之前,發表重要講話,表明北韓願意放棄核子武器,並提出具體的建議。他也會趁此機會闡明立場,到時便知道北韓是否答應重新加入六方會談,抑或以其他方式進行對話,就核子危機尋找解決方法。

北韓今年4月和5月因核試和發射飛彈,受到聯合國的嚴厲制裁,北韓宣布重啟濃縮鈾計畫,並退出六方會談,但近來態度有軟化跡象,國際社會普遍寄望溫家寶的訪問能說服北韓返回六方會談。

(本篇由助教發布)

聯合國:印度生活品質不佳 全球排名134

【中央社╱新德里5日專電】 2009.10.05 08:10 pm






儘管經濟發展迅速,但印度國民生活品質卻未見提升。據聯合國開發組織發表「2009年人類發展報告」顯示,在全球182個國家當中,屬於生活品質「不佳」的印度,排名第134。



聯合國開發組織(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Programme)地區代表葛爾-畢蘇特(PatriceCoeur-Bizot),今天在新德里記者會上發表「2009年人類發展報告」指出,政府在改善人民生活條件方面不進反退,今年排名較往年下滑,去年排名128,前年排名126。



報告顯示,南亞其他國家的國民生活品質,與印度幾乎無分軒輊,巴基斯坦排名141、尼泊爾144、孟加拉146。只有不丹與斯里蘭卡排名稍前,分別為102與132。



國民生活品質最佳的國家,挪威繼續蟬聯第一,其次是澳大利亞、冰島、加拿大、愛爾蘭、荷蘭、瑞典、法國、瑞士與日本。美國排名第13。



非政府組織「拯救兒童」(Save the Children)日前也曾發表一項調查報告指出,由於政府未能提供適當的醫療保障,印度每年有近200萬名5歲以下兒童死於可預防的疾病,為全球5歲以下兒童死亡人口最多的國家。



拯救兒童駐印度首席代表米勒(Shireen Miller)向媒體表示,所謂可預防及治療的疾病,包括營養不良、感染性疾病、腹瀉和肺炎等,但印度貧富懸殊,雖有設備一流的高級醫院,也有產婦路邊生子的慘狀,印度政府應大幅度提高在醫療衛生領域的投資。



【2009/10/05 中央社】@ http://udn.com/

人道考量 我未阻陸機越線搜救銀海輪

【中央社╱台北5日電】 2009.10.06 12:04 am






巴拿馬籍銀海號貨輪在台海中線附近沉沒,台、港、中都派機搜救。雖然台灣婉拒大陸派機搜尋,但基於人道考量及對方非軍用航機,當大陸與香港航機飛越中線搜救時,台灣未阻止。



銀海號貨輪是於4日傍晚發出遇險信號,包括台灣、香港、中國大陸均收到銀海號發出的求救。台灣在收到求救後約20分鐘,派軍方直升機與海巡艦艇趕往目標區。



根據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回報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的報告指出,5日凌晨3時48分,由大陸東南救助局發出請求,希望派遣搜救機前往目標區;5日上午8時整,香港搜救中心也發出請求,「希望派遣搜救機前往目標區搜尋,可否同意?」



國搜中心接到港、中請求訊息後,立即呈報國防部,國防部則回覆,「海峽中線以東屬我方搜救區,原則上以我方搜救機執行任務為主」,國搜中心於是婉拒港、中請求。



不過,包括大陸編號7106的搜救直升機在5日8時15分仍起飛執行搜尋;香港搜救中心5日10時06分也傳真申請航空器進入台灣ADIZ申請表,告知定翼機已於9時50 分起飛,將於10時50分抵達目標上空。



國搜中心晚間表示,雖然先前已婉拒大陸搜救機跨越海峽中線的請求,但國家搜救中心並沒有拒絕讓大陸搜救船隻越線,後來也同意大陸和香港的搜救機,在海峽中線左側一帶搜救。



國搜中心官員指出,飛機的速度很快,很容易就越線,但因大陸事先已發出請求,且非軍用機,既然沒有空防安全疑慮,再基於人道考量,於是就形成在海峽中線時,「大陸搜救大陸的範圍,台灣搜救台灣的範圍,兩邊都有越線」。



國搜中心解釋,銀海輪船難發生時,發出的是「406遇險信號」,這是向世界各國發出,不光是針對台灣,且一開始船隻的位置在海峽中線的西側屬大陸管轄範圍,後來可能因海流,訊號位置又漂移到東側屬於台灣管轄的範圍,況且船上有大陸人,大陸積極營救,實屬正常。



【2009/10/05 中央社】@ http://udn.com/

2009年10月4日 星期日

消極進攻-歐盟參與世界的方式

出處: 聯合新聞網  http://mag.udn.com/mag/world/storypage.jsp?f_MAIN_ID=270&f_SUB_ID=4303&f_ART_ID=212899 (2009/10/4 visited)

從生活風格、價值觀、戰爭的方式、法律的觀念,本書作者、英國最有遠見的思想家馬克.里歐納德認為,歐洲正在以毫不聲張的方式重塑這個世界。他認為,美國逐漸失去霸權位置的同時,一種新的力量已經發展形成,這種力量不是用軍事預算來衡量,而是一種長期作用的力量。他更進一步指出,歐洲的力量是一種「弱權力」。只要停止用美國觀點來觀察這個世界,我們就會發現,那些以為歐洲人「軟弱」的每一個要素,事實上都是這種非凡的「變革力」。




歐洲半球(The Eurosphere)



消極進攻已成為歐盟參與世界的方式。通過以批准京都議定書為提供援助的條件,歐盟促使俄羅斯簽署了京都議定書;通過法德拒絕捲入伊拉克,歐盟促使美國求助聯合國;通過威脅不會擴大跟伊朗的貿易,歐盟促使伊朗同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簽署了不擴散核武器的條約。在最後一章中,我們可以看到,自一九五七年共同市場成立以來,歐盟發展出影響了從遺傳分類到人權的每一件事的八萬頁的法律,使歐洲得以將其立法和價值傳播到全世界——從澳大利亞到尚比亞。為了實現這一目的,歐盟要求進入歐洲市場的條件是遵循歐洲的道德觀念。歐洲市場的力量在於:不僅使歐洲人得以迫使像美國這樣的大國,對鋼鐵和其他產品徵收的不公平關稅作出讓步,還使歐盟得以在全球規則中設置標準。



世界上有數以千計的公司選擇採納歐盟標準,而非其當地標準,從而進入歐洲市場。甚至連不可一世的美國跨國巨頭也被迫至少在三個方面遵循歐洲,而非美國規則:併購,基因改造食品和資料隱私權。被排除於歐洲市場外的威脅,足以讓一度是最大的業內合併案——奇異公司(GE)和霍尼韋爾(Honeywell)的合併——失敗,而此價值四百二十億美元。這還只是一長串名單的其中一個,其他以失敗告終的合併包括:時代華納(Warner)—百代(EMI)、 斯普林特(Sprint)—世通(WorldCom)、微通(MCI)—世通。進入歐盟市場的渴望,使許多美國公司接受了在本國所抵制的規則。在基因改造食品問題上,由於其所生產的牛肉無法在歐盟市場上出售,農場主們遊說美國政府接受歐洲的食品標籤及標準。最後,美國政府被迫採納了該標準。另一個例子是資料隱私權。歐洲得以將更嚴格的規則施加於「安全港」(Safe Harbour)協議下的美國公司。



但是,歐洲的下一波轉型才剛剛開始。歐盟正開始發展巨大的、遠超其邊界的勢力範圍。其可稱作歐洲半球。這一地帶的八十個國家涵蓋了前蘇聯、巴爾幹半島西部、中東、北非、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占全世界人口的百分之二十。



歐盟是他們最大的交易夥伴,也是最大的國際銀行信貸來源、外國直接投資來源及發展援助提供者。這些國家的匯率政策大都以歐元為基石,或將歐元作為通貨與本國貨幣同時使用。



歐洲利用這種依賴與每一個國家簽訂協定,將其置於歐洲法律和政治的庇護之下。這些協議不僅加強了貿易一體化,開放了貨幣和資本帳戶,便利了直接投資,同時還規定了人權、良好政府治理以及犯罪和移民方面合作的政治標準。此外,所有的歐洲援助(不包括緊急援助)都附有條件——涉及人權、移民政策、安全和經濟改革。



目前仍處於早期階段。消極進攻尚未在實踐中完全發揮其潛力。其於友邦(比如美國或中東歐)更有效,但在改造非友邦國家時就不那麼成功了。歐洲正嘗試發展能作用於歐盟候選成員國以外的國家的「消極進攻」工具。我將在第八章討論這一點。



世界上最排外的俱樂部



格魯喬.馬克思(Groucho Marx)曾說過一句名言,他不想加入一個會收他為會員的俱樂部。歐盟持久吸引力的原因之一在於:它是世界上最排外的俱樂部。它的規則設定了極有價值的標準。在去除自由貿易壁壘這一點上,歐洲比任何其他貿易集團都走得遠。其環境和社會勞動標準比任何其他地方都要高。歐洲區成員需要遵守的經濟規則,比美聯儲或者日本央行的規則要嚴格得多。最後,歐盟對民主、人權以及對少數民族的保護標準,遠遠超出任何其他組織所要求的標準。這些規則不僅嚴格且構想完備,其中大部分已不僅適用於歐洲,甚至已經成為一種全球標準。當一個超級大國給其他國家好處,條件是他們必須改變其所作所為時,這個超級大國會被指控為帝國主義。但當一個俱樂部要求他人遵守其成員規則時,這個俱樂部會被視為有原則:這就是歐盟令人信服的原因。



歐洲的轉型力量源自其既能使改革者得到回報,又能使落後者一無所獲的能力。但消極進攻對那些不想加入守法國家俱樂部的國家起不了作用。和這些國家打交道就可能得用武力了。



(本文轉載自馬克.里歐納德新書《歐洲如何打造21世紀?》,中文譯本由行人出版社出版)

愛爾蘭公投 歐盟統一再跨步

請各位同學看以下新聞,思考,歐盟「統一」之意義?


【聯合報╱編譯林沿瑜╱報導】 2009.10.04 05:41 am


攸關歐盟能否進一步擴大影響力的「里斯本條約」三日取得重大進展,愛爾蘭以六成七的公投贊成票推翻去年拒絕此一條約的公投結果,移除了歐盟一體化的最大障礙。條約實施後,歐盟將產生常任的「歐盟理事會主席」,歐盟的行政、立法效率也將提高。

愛爾蘭二日舉行「里斯本條約」公投,三日計票結果顯示,四十三個選區只有兩選區的反對票多過贊成票,與去年全部選區都是反對票多過贊成票的情況幾乎完全逆轉


歐盟執委會主席巴羅索表示,「今天對歐盟而言確實是個偉大的日子」;德國總理梅克爾指出,「在邁向里斯本條約的道路上,這是重要的一步」;法國總統沙克吉則說,「這次投票讓我們在落實里斯本條約上,獲致關鍵性的突破」。



「里斯本條約」是歐盟提高行政、立法效率的改革方案,歐盟廿七國領袖於2007年簽訂,但須等各國皆完成立法程序後才能實施。三日之前,各國國會都已通過「里斯本條約」。



愛爾蘭通過公投後,「里斯本條約」只待波蘭和捷克兩國總統簽字後即可實施。波蘭、捷克兩國國會雖已通過「里斯本條約」,但兩國總統迄尚未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