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1日 星期六

美關切台米酒降稅 可能告上WTO

http://nccuwtolaw.blogspot.com/2010/08/wto_20.html
此為本課程相關網頁之一,有相關WTO之新聞,請同學自行參閱

2010年8月20日 星期五

ECFA近期生效

http://news.cts.com.tw/cnyes/money/201008/201008190544020.html


立法院昨日完成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及其附件審議,立法院已函覆行政院,行政院預定明天發文陸委會,海基會最快本周末就可通知大陸海協會,近日內即可生效。




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表示,按照ECFA協議第15條規定,各自完成相關程序後書面通知對方,我方在立法院部分已經完成,等立法院完成正式結論給行政院後,才會發文陸委會。



至於相關配套部分,政院高層表示,立法院會知請總統公布,總統須在10日內公告,公告後3天正式生效,不過法律配套部分和ECFA文本生效會脫鉤處理。



由於ECFA生效後,兩岸經合會將隨之啟動,劉德勳表示,經合會將涵蓋政府相關機制,重點仍就會擺在經濟部,投資保障部分包含投審會、投資處等單位。



劉德勳也提到,由於投資保障協議預定在年底第6次江陳會簽署,所以投資保障小組已經啟動運作,未來不會回到經合會平台,投資保障小組協商後,再透過海基、海協兩會做最後確認。



至於兩岸經合會將會依照協議實質運作的機制運作,劉德勳說,ECFA生效會,兩岸經合會先成立委員會,雙方溝通後再成立小組,依循過去協商模式,先有個別研究、共同研究、協商後,才會成立小組,也就是委員會成立後,再依照需求成立小組。



由於ECFA及IPR(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已在第2次臨時會審議通過,行政院長吳敦義特別行政院院會中,對立法院長王金平的大力支持及朝野委員的理性問政表示感謝。



吳揆表示,ECFA的簽署及完成法定程序可說是兩岸經貿關係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對台灣、中國大陸,甚至是整個亞太地區、全世界,都有非常重大的意義。藉由ECFA走出經濟邊緣化的陰影,建立了兩岸經貿合作制度化的架構,更向亞太區域經濟整合邁出了一大步,奠定台灣未來黃金十年的根基。



吳敦義指出,目前正是各國重新評價台灣在亞太經貿版圖的關鍵時刻,也是全民檢驗簽署兩岸經濟協議成果的開始,任何協議不可能只有好處,沒有任何衝擊,相關部會一定要加強對可能受衝擊的產業、廠商及勞工的輔導與救濟措施。



同時,政府將積極推動與主要貿易夥伴洽簽FTA或其他的經濟合作、投資保障等協定,並全面動員向主要國家招商。他還提到,ECFA生效後6個月內,就要陸續展開投資保障、爭端解決、貨品貿易、服務貿易等4項後續協議的協商,陸委會、經濟部、財政部及金管會等相關部會應做好妥善的準備。(記者:劉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