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0日 星期六

澳禁日捕鯨 11月後提國際訴訟

2010-02-20 中國時報 【鍾玉玨/綜合十九日外電報導】


 澳洲總理陸克文把今年十一月訂為日本停止於南極水域捕鯨的最後期限,否則澳洲將在國際法庭對日提出訴訟。陸克文表示,澳洲願意循外交手段說服日本,不過若協商失敗,澳洲當局將在十一月捕鯨季節開始前,啟動國際司法程序,對日本提起訴訟,「這是我們的底線,我們也對日本清楚表明該立場。」



 至於向哪個國際法庭興訟?澳洲表示,可能是荷蘭海牙的「國際法庭」(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或德國漢堡的「國際海洋法法庭」( International Tribunal for the Law of the Sea)。司法專家認為,捕殺鯨群已違反「南極條約體系」(Antarctic Treaty System)與《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華盛頓公約),只要澳洲向國際法庭提出訴訟,國際法庭就可發出臨時禁制令,諭令日本立即停止捕鯨。



 陸克文係在日本外相岡田克也來訪與澳洲外長史密斯會談前夕,表明上述立場。



 在東京,岡田則回應說:「日本基於科學研究在公海所從事的捕鯨行為完全合法,也符合國際法。與陸克文總理會晤時,我會對其解釋日本的立場…我希望能平心靜氣討論此問題,因為日澳雙邊關係非常重要。」



 一九八六年「國際捕鯨委員會」通過《全球禁止捕鯨公約》,世界各國放棄商業捕鯨,但日本以科學研究為由持續捕鯨,其中小鬚鯨每年九百卅五隻、長鬚鯨五十隻,而遭澳洲、英國和紐西蘭等國強烈指責。



 近幾周,日本捕鯨船隊並在南冰洋海域多次與反捕鯨團體的船隻嚴重衝突,甚至將紐西蘭高科技快船「艾迪吉爾號」撞毀,兩國仍在纏訟中。



 陸克文上台後,為避免破壞澳日雙邊貿易,遲遲不肯對日本捕鯨採取國際訴訟行動,令動物保育與環保團體深感不滿。今年陸克文將爭取連任,鑑於民氣下滑,因而改弦易轍對日本捕鯨發出「最後通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