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all,
國際公法期末考各單元重點彙整與TA課補充資料已全數上傳至WM3數位學習平台,提供各位期末考複習之用。
歡迎各位多加利用。
到考前若對於期中考以後老師授課單元的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各位隨時email給助教,我會盡力為你們解答(請email至: 97253501@nccu.edu.tw )
P.S.: 依據老師日前上課的說明,有進行分組報告的同學們無須另行繳交期末書面報告,若有繳交者,將作為學期成績的加分依據。其他未進行分組報告的同學們,仍須於期末考當天繳交書面心得報告,篇幅最多請勿超過兩頁。
預祝各位 期末考科科High Pass、暑假愉快。
TA 勇銘
(本篇由助教張貼)
2010年6月18日 星期五
2010年6月8日 星期二
982國際公法期中考後TA課補充資料
如題。
982國際公法期中考後TA課補充資料已張貼於學校WM3數位學習平台中,有需要(或之前TA課漏拿)的同學,請自行至數位學習平台下載。
其中補充資料(十五),礙於上週TA課講解時間限制,故將沿海國與第三國在各區域中之權利及義務彙整成表格,以供大家期末考前複習之用。
希望對各位準備期末考有幫助。
加油。
TA 勇銘
(本訊息由助教張貼)
982國際公法期中考後TA課補充資料已張貼於學校WM3數位學習平台中,有需要(或之前TA課漏拿)的同學,請自行至數位學習平台下載。
其中補充資料(十五),礙於上週TA課講解時間限制,故將沿海國與第三國在各區域中之權利及義務彙整成表格,以供大家期末考前複習之用。
希望對各位準備期末考有幫助。
加油。
TA 勇銘
(本訊息由助教張貼)
(超重要!!)982國際公法課務公告
Dear all,
請各位務必留意以下訊息,並於指定期限內完成。
(一) 有報告之組別,煩請貴組派一位同學在6/16(三)以前,將報告投影片檔上傳至WM3數位學習平台之"課程公告區",同時也請該組將檔案email給助教(97253501@nccu.edu.tw ),以便許老師評分 (目前僅有第三組上傳,其他各組尚未上傳)。
(二) 煩請"全體"修課同學(包括分組報告之同學)在6/23期末考當天,繳交書面期末心得報告,篇幅以一頁為原則,最多不超過兩頁。
以上二事項煩請各位配合,也請發揮同學愛,代許老師及助教通知班上有選修國公但"從未出現"、"很少"或"偶爾"上正課與TA課的同班同學。
以上事項宣布。
祝各位 身體健康、期末考high pass
TA 勇銘
(本訊息由助教張貼)
請各位務必留意以下訊息,並於指定期限內完成。
(一) 有報告之組別,煩請貴組派一位同學在6/16(三)以前,將報告投影片檔上傳至WM3數位學習平台之"課程公告區",同時也請該組將檔案email給助教(97253501@nccu.edu.tw ),以便許老師評分 (目前僅有第三組上傳,其他各組尚未上傳)。
(二) 煩請"全體"修課同學(包括分組報告之同學)在6/23期末考當天,繳交書面期末心得報告,篇幅以一頁為原則,最多不超過兩頁。
以上二事項煩請各位配合,也請發揮同學愛,代許老師及助教通知班上有選修國公但"從未出現"、"很少"或"偶爾"上正課與TA課的同班同學。
以上事項宣布。
祝各位 身體健康、期末考high pass
TA 勇銘
(本訊息由助教張貼)
2010年5月31日 星期一
課程公告(重要)
選修許老師本學期國際公法課程的同學請務必注意以下訊息。
本學期期末心得報告重要事項如下,請學弟妹們務必注意:
一、報告繳交時間:
20101年6月23日(即期末考當天,煩請於交卷時隨同繳交書面,除有特殊情況,恕不接受電子檔)。
二、報告篇幅:
以A4紙一頁篇幅為限(約1,000至1,200字),至多請勿逾兩頁。
三、報告內容(撰寫素材):
舉凡電影觀後感(如盧安達飯店)、上課筆記、期末自我評量、國際法相關資料觀後心得分享(如正負兩度C、不願面對的真相)、國際法院重要案例摘要、部落格相關文章觀後感等),甚至對於本學期課程內容與授課方式之建議事項等。
以上事項煩請大家配合,並務必於指定期限前繳交(非常歡迎各位提前於六月分課堂時繳交),遲交者學期成績(助教給分部分)將被扣分,請留意。若有特殊事由無法於6/23前繳交,煩請提前以任何方式通知助教,否則一律以遲交論。
(本篇由助教張貼)
本學期期末心得報告重要事項如下,請學弟妹們務必注意:
一、報告繳交時間:
20101年6月23日(即期末考當天,煩請於交卷時隨同繳交書面,除有特殊情況,恕不接受電子檔)。
二、報告篇幅:
以A4紙一頁篇幅為限(約1,000至1,200字),至多請勿逾兩頁。
三、報告內容(撰寫素材):
舉凡電影觀後感(如盧安達飯店)、上課筆記、期末自我評量、國際法相關資料觀後心得分享(如正負兩度C、不願面對的真相)、國際法院重要案例摘要、部落格相關文章觀後感等),甚至對於本學期課程內容與授課方式之建議事項等。
以上事項煩請大家配合,並務必於指定期限前繳交(非常歡迎各位提前於六月分課堂時繳交),遲交者學期成績(助教給分部分)將被扣分,請留意。若有特殊事由無法於6/23前繳交,煩請提前以任何方式通知助教,否則一律以遲交論。
(本篇由助教張貼)
2010年4月21日 星期三
國際公法期中考各單元複習重點
以下資訊提供大家參考,敬祝各位期中考順利。
第七章-國際法上的繼承
國家繼承 v. 政府繼承;國家繼承之理論;國家繼承之情況(全部繼承與部分繼承);國家繼承之事項(特別注意條約、財產、檔案及債務之繼承);政府繼承之原則與例外
→ 請務必參考演習課補充資料(十)
第八章-國籍、個人與人權
國籍之意義與重要性;國籍法基本原則(國籍必有、國籍單一、不歧視原則、有效國籍原則、國民待遇原則);1955年國際法院「諾特朋案」與美義調解委員會「墨琪夫人案」;難民不得送回原則;引渡制度;庇護制度(領域庇護與外交庇護)
第九章-國家的領土
國家領域之概念(完全權力區域、部分權利區域、無權力區);航空法上之九大航權;占有保持主義;國家領土取得與喪失之原因(特別注意先占與時效之異同);台灣領土權歸屬問題;釣魚臺領土主權歸屬問題
第十一章-管轄
國內管轄權(規範管轄、執行管轄、審判管轄);國際刑事管轄權基本原則(屬地管轄、屬人管轄、保護管轄、普遍管轄、依條約建立之有限性普遍管轄)
第十二章-管轄的豁免
國家豁免理論(絕對主權豁免、限制主權豁免)、主權行為 v. 非主權行為(判斷標準?);國家豁免之國際實踐(特別是2004年聯大通過之國家及其財產管轄豁免公約之相關規定);外交與領事代表之特權及豁免(請參閱演習課補充資料十一)
第十三章-國家責任
國家責任之定義、構成要件、免責事由、解除事由;國際索賠之要件;用盡當地救濟規則 v. 卡爾伏條款
第十四章-國家對外關係的機關
請參閱演習課補充資料(十一)
第十五章-國際組織
國際組織之定義與種類;超國家組織 v. 政府間組織(特別注意歐盟規範之法律效力);非政府組織(NGO)之法律地位;聯合國宗旨與目標及其基本原則(憲章前言至第2條)、組織架構(主要機構、附屬機構、專門機構、地區性機構)與會籍資格(憲章第4條之規定)
第十六章-國際爭端的和平解決
聯合國憲章有關爭端解決之基本原則(憲章第2條第3項)與具體方案(憲章第33條第1項→非裁判性解決、準裁判性解決、裁判解決);國際法院之訴訟主體(國家)、管轄權基礎與種類(訴訟管轄與諮詢管轄)、訴訟程序、判決效力與執行
教學部落格時事
留意本年度時事,特別是以紅色字體標明之處,並思考涉及課堂所學何主題的何項爭議
(本篇由助教張貼)
第七章-國際法上的繼承
國家繼承 v. 政府繼承;國家繼承之理論;國家繼承之情況(全部繼承與部分繼承);國家繼承之事項(特別注意條約、財產、檔案及債務之繼承);政府繼承之原則與例外
→ 請務必參考演習課補充資料(十)
第八章-國籍、個人與人權
國籍之意義與重要性;國籍法基本原則(國籍必有、國籍單一、不歧視原則、有效國籍原則、國民待遇原則);1955年國際法院「諾特朋案」與美義調解委員會「墨琪夫人案」;難民不得送回原則;引渡制度;庇護制度(領域庇護與外交庇護)
第九章-國家的領土
國家領域之概念(完全權力區域、部分權利區域、無權力區);航空法上之九大航權;占有保持主義;國家領土取得與喪失之原因(特別注意先占與時效之異同);台灣領土權歸屬問題;釣魚臺領土主權歸屬問題
第十一章-管轄
國內管轄權(規範管轄、執行管轄、審判管轄);國際刑事管轄權基本原則(屬地管轄、屬人管轄、保護管轄、普遍管轄、依條約建立之有限性普遍管轄)
第十二章-管轄的豁免
國家豁免理論(絕對主權豁免、限制主權豁免)、主權行為 v. 非主權行為(判斷標準?);國家豁免之國際實踐(特別是2004年聯大通過之國家及其財產管轄豁免公約之相關規定);外交與領事代表之特權及豁免(請參閱演習課補充資料十一)
第十三章-國家責任
國家責任之定義、構成要件、免責事由、解除事由;國際索賠之要件;用盡當地救濟規則 v. 卡爾伏條款
第十四章-國家對外關係的機關
請參閱演習課補充資料(十一)
第十五章-國際組織
國際組織之定義與種類;超國家組織 v. 政府間組織(特別注意歐盟規範之法律效力);非政府組織(NGO)之法律地位;聯合國宗旨與目標及其基本原則(憲章前言至第2條)、組織架構(主要機構、附屬機構、專門機構、地區性機構)與會籍資格(憲章第4條之規定)
第十六章-國際爭端的和平解決
聯合國憲章有關爭端解決之基本原則(憲章第2條第3項)與具體方案(憲章第33條第1項→非裁判性解決、準裁判性解決、裁判解決);國際法院之訴訟主體(國家)、管轄權基礎與種類(訴訟管轄與諮詢管轄)、訴訟程序、判決效力與執行
教學部落格時事
留意本年度時事,特別是以紅色字體標明之處,並思考涉及課堂所學何主題的何項爭議
(本篇由助教張貼)
982TA期中問卷填答
如題。
問卷填答期間: 4/23(五)至4/30(五)。
期中問卷採線上填寫方式進行,大約需花費三分鐘左右的時間,非常期待也很希望能夠各位學弟妹們能針對TA本學期迄今的教學方式與內容踴躍提出批評與建議,以作為改進之用。
由於此份問卷採匿名填寫方式進行,故請放膽填入真心話!!
教學發展中心將於23日當天寄發群組信給大家,煩請各位於期限內填寫。
(本篇由助教發布)
問卷填答期間: 4/23(五)至4/30(五)。
期中問卷採線上填寫方式進行,大約需花費三分鐘左右的時間,非常期待也很希望能夠各位學弟妹們能針對TA本學期迄今的教學方式與內容踴躍提出批評與建議,以作為改進之用。
由於此份問卷採匿名填寫方式進行,故請放膽填入真心話!!
教學發展中心將於23日當天寄發群組信給大家,煩請各位於期限內填寫。
(本篇由助教發布)
2010年4月16日 星期五
課務公告: 982國際公法分組報告名單
如題。
請各組確認下列基本資料是否正確,若有錯誤,煩請e-mail給TA(97253501@nccu.edu.tw )
各組請牢記報告時間,並及早準備。
依據本學期初的討論,有分組報告的同學無須考期末考,其他同學還是要考喔!!
本學期討論方式同上學期,各組須於課堂報告前一週另找時間與TA進行預演,以提供各組寶貴意見,屆時再麻煩各組與我聯繫另約時段討論。
國際環境法專題-美加鍊礦所餘跡仲裁案(Trail Smelter Arbitration Case,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v. Canada) (5/5)
法律三 96601035 陳成翰
法律三 96601061 顏嘉慶
法律三 96601066 劉世羣
法律三 96601092 李文陽
法律三 96601112 陳文澤
法律三 96601145 張宇脩
法律三 96601074 葉泓志
法律三 96601050 鄭崇孝
國際經貿法專題-中國毛巾傾銷案 (5/12)
法三甲 96601103 李美萱
法三甲 96601073 林育嫻
法三甲 96601115 方含宇
法三乙 96601011 周庭安
企三甲 96305065 黃靖文
國際海洋法專題-2001年國際法院「卡達與巴林間海洋劃界及領土問題案」(Maritime Delimitation and Territorial Questions between Qatar and Bahrain, Qatar v. Bahrain) (6/2)
法三甲 96601106 陳虹米
法三乙 96601077 張雅淳
法律三 96601069 劉芳妤
法律三 96601097 張維真
法律三 96601127 方筱涵
法三甲 96209040 呂佩娟
法學四 95601008 黃則馨
國際人權法專題-盧安達種族屠殺事件 (6/9)
法律三 96202002 顏碩瑋
政治四 95202040 王晨瀚
法律四 94202010 謝志遠
民族四 95209041 林芳儀
法三丙 96601048 吳政緯
(本篇由助教張貼)
請各組確認下列基本資料是否正確,若有錯誤,煩請e-mail給TA(97253501@nccu.edu.tw )
各組請牢記報告時間,並及早準備。
依據本學期初的討論,有分組報告的同學無須考期末考,其他同學還是要考喔!!
本學期討論方式同上學期,各組須於課堂報告前一週另找時間與TA進行預演,以提供各組寶貴意見,屆時再麻煩各組與我聯繫另約時段討論。
國際環境法專題-美加鍊礦所餘跡仲裁案(Trail Smelter Arbitration Case,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v. Canada) (5/5)
法律三 96601035 陳成翰
法律三 96601061 顏嘉慶
法律三 96601066 劉世羣
法律三 96601092 李文陽
法律三 96601112 陳文澤
法律三 96601145 張宇脩
法律三 96601074 葉泓志
法律三 96601050 鄭崇孝
國際經貿法專題-中國毛巾傾銷案 (5/12)
法三甲 96601103 李美萱
法三甲 96601073 林育嫻
法三甲 96601115 方含宇
法三乙 96601011 周庭安
企三甲 96305065 黃靖文
國際海洋法專題-2001年國際法院「卡達與巴林間海洋劃界及領土問題案」(Maritime Delimitation and Territorial Questions between Qatar and Bahrain, Qatar v. Bahrain) (6/2)
法三甲 96601106 陳虹米
法三乙 96601077 張雅淳
法律三 96601069 劉芳妤
法律三 96601097 張維真
法律三 96601127 方筱涵
法三甲 96209040 呂佩娟
法學四 95601008 黃則馨
國際人權法專題-盧安達種族屠殺事件 (6/9)
法律三 96202002 顏碩瑋
政治四 95202040 王晨瀚
法律四 94202010 謝志遠
民族四 95209041 林芳儀
法三丙 96601048 吳政緯
(本篇由助教張貼)
2009年12月29日 星期二
各組國際法案例報告投影片檔繳交情況
目前已繳交的組別有: 蓮花號案、哥甫海峽案、北海大陸礁層案、多瑙河水壩案、利吉丹與席巴丹島主權爭議案。
尚未繳交的組別如下: 英法海峽群島案、科索沃獨立運動、德黑蘭案、尼加拉瓜案、拉格朗案。
至於2008年國際法院"防止與懲治種族滅絕公約適用爭議案"(克羅埃西亞訴塞爾維亞)以及索馬利亞海盜問題由於明天上課時才會報告,鑒於明天報告後可能必須修改投影片內容,所以此二組投影片可以晚一點繳交。其他尚未繳交的組別請務必準時於明日(12/30)前將投影片彙整完畢並email給我(自行將檔案上傳至數位學習平台亦可)。
投影片除彙整事實經過、法律爭議、爭端各方主張、法院判決與理由外,尚須標明組員基本資料(包括姓名、系級與學號),並於最末頁註明參考文獻。
以上事項通知。
TA
(本篇由助教張貼)
尚未繳交的組別如下: 英法海峽群島案、科索沃獨立運動、德黑蘭案、尼加拉瓜案、拉格朗案。
至於2008年國際法院"防止與懲治種族滅絕公約適用爭議案"(克羅埃西亞訴塞爾維亞)以及索馬利亞海盜問題由於明天上課時才會報告,鑒於明天報告後可能必須修改投影片內容,所以此二組投影片可以晚一點繳交。其他尚未繳交的組別請務必準時於明日(12/30)前將投影片彙整完畢並email給我(自行將檔案上傳至數位學習平台亦可)。
投影片除彙整事實經過、法律爭議、爭端各方主張、法院判決與理由外,尚須標明組員基本資料(包括姓名、系級與學號),並於最末頁註明參考文獻。
以上事項通知。
TA
(本篇由助教張貼)
2009年12月22日 星期二
期末考及國際法案例報告重要事項宣布(超重要!!請務必注意!!)
上週上課時,老師已向全班宣布有關案例報告與期末考相關事項,謹將上週宣布事項再次公告,請大家務必依照老師指示進行。
一、案例報告部分:
煩請各組務必於12/30日前將報告投影片檔(.ppt) email給我,以利彙整各組檔案並統一上傳至數位學習平台。自行將檔案上傳至數位學習平台亦可。
各組檔案中,請務必註明清楚組員的姓名、系級與學號。同時,檔案最末頁務必標明參考文獻。
二、期末考部分:
期末考出題方式維持期中考形式,即會有測驗題、解釋名詞與申論題。考試範圍為期中考後老師教過的範圍(從條約保留至國家),以及各組曾報告過的案例。請各位提前準備。最後一次演習課時,我會再幫大家作考前複習與各章節重點提醒。
以上事項宣布
TA
(本篇由助教發布)
一、案例報告部分:
煩請各組務必於12/30日前將報告投影片檔(.ppt) email給我,以利彙整各組檔案並統一上傳至數位學習平台。自行將檔案上傳至數位學習平台亦可。
各組檔案中,請務必註明清楚組員的姓名、系級與學號。同時,檔案最末頁務必標明參考文獻。
二、期末考部分:
期末考出題方式維持期中考形式,即會有測驗題、解釋名詞與申論題。考試範圍為期中考後老師教過的範圍(從條約保留至國家),以及各組曾報告過的案例。請各位提前準備。最後一次演習課時,我會再幫大家作考前複習與各章節重點提醒。
以上事項宣布
TA
(本篇由助教發布)
2009年11月17日 星期二
煩請大家撥冗填寫981TA期中問卷
為了解大家對於本課程TA演習課帶領過程中的學習感受,我非常需要大家給予教學內容上的寶貴意見,以作為日後TA帶領本課程之重要參考。
煩請大家撥冗填寫TA期中問卷,問卷採線上填寫方式,所有題目需要花大約三分鐘左右的時間作答。請大家於11/20(五)至11/27(五)這段期間內填寫。
期中問卷填寫網址:
http://ctldtdd.km.nccu.edu.tw/xms/poll/poll.php?pollID=311&from=poll_list_system
(國際公法_許耀明老師)
感謝大家的配合與支持。
TA 勇銘
(本篇由助教發布)
煩請大家撥冗填寫TA期中問卷,問卷採線上填寫方式,所有題目需要花大約三分鐘左右的時間作答。請大家於11/20(五)至11/27(五)這段期間內填寫。
期中問卷填寫網址:
http://ctldtdd.km.nccu.edu.tw/xms/poll/poll.php?pollID=311&from=poll_list_system
(國際公法_許耀明老師)
感謝大家的配合與支持。
TA 勇銘
(本篇由助教發布)
2009年11月5日 星期四
國際公法期中考及期末報告重要事項公告
Dear all,
請務必注意以下訊息,並請轉告本週演習課"缺席"的同班同學:
(1) 期中考範圍原則上為丘宏達老師所著"現代國際法"的第一章(國際法的概念與性質)、第二章(國際法的淵源)及第四章(條約),若老師下週有上到第三章(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關係)的部分內容,則將考到老師下禮拜教到的地方。下週演習課,助教會將演習課資料(三)剩下的題目講解完畢,順便替大家作考前複習。
煩請所有同學務必出席,下週我會點名。
(2) 期中考後(11/25)將開始進行國際法案例分組口頭報告,有關各組報告案名與報告時間,我已將分組清單張貼於討論版上,請各組組員務必牢記自己報告的時間。為使各組於課堂報告時更加順暢,請各組於報告時間前一週的演習課時段預先與助教與其他同學口頭報告指定案件的事實、爭議、雙方當事國主張、法院判決及判決理由。每組報告時間原則上亦為15分鐘,請注意!!
舉例而言,庭安這組報告的題目為"科索沃獨立運動",課堂報告時間為12/2,則該組應於11/25演習課時段進行口頭報告,以作為12/2當天課堂報告的事前演練。其餘各組依此類推。
提前一週報告的目的,在於使各組能夠在課堂報告前預作演練,藉以發現各組研讀案例過程所遭遇的問題,並由助教與其他同學提供寶貴意見,使各組報告能於課堂上有更好的呈現。
11/25當天即有兩組要於課堂上進行口頭報告(家豪這組的"蓮花號案"與尚毅這組的"哥甫海峽案"),由於11/18當週為期中考週,演習課暫停一次,故此二組無法進行練習,煩請此二組務必於11/24前與助教另行選定時間,向助教報告貴組案例。
以上事項煩請大家配合,預祝各位期中考順利。
加油!!
(本篇由助教發布)
請務必注意以下訊息,並請轉告本週演習課"缺席"的同班同學:
(1) 期中考範圍原則上為丘宏達老師所著"現代國際法"的第一章(國際法的概念與性質)、第二章(國際法的淵源)及第四章(條約),若老師下週有上到第三章(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關係)的部分內容,則將考到老師下禮拜教到的地方。下週演習課,助教會將演習課資料(三)剩下的題目講解完畢,順便替大家作考前複習。
煩請所有同學務必出席,下週我會點名。
(2) 期中考後(11/25)將開始進行國際法案例分組口頭報告,有關各組報告案名與報告時間,我已將分組清單張貼於討論版上,請各組組員務必牢記自己報告的時間。為使各組於課堂報告時更加順暢,請各組於報告時間前一週的演習課時段預先與助教與其他同學口頭報告指定案件的事實、爭議、雙方當事國主張、法院判決及判決理由。每組報告時間原則上亦為15分鐘,請注意!!
舉例而言,庭安這組報告的題目為"科索沃獨立運動",課堂報告時間為12/2,則該組應於11/25演習課時段進行口頭報告,以作為12/2當天課堂報告的事前演練。其餘各組依此類推。
提前一週報告的目的,在於使各組能夠在課堂報告前預作演練,藉以發現各組研讀案例過程所遭遇的問題,並由助教與其他同學提供寶貴意見,使各組報告能於課堂上有更好的呈現。
11/25當天即有兩組要於課堂上進行口頭報告(家豪這組的"蓮花號案"與尚毅這組的"哥甫海峽案"),由於11/18當週為期中考週,演習課暫停一次,故此二組無法進行練習,煩請此二組務必於11/24前與助教另行選定時間,向助教報告貴組案例。
以上事項煩請大家配合,預祝各位期中考順利。
加油!!
(本篇由助教發布)
2009年10月6日 星期二
國際公法評分方式與標準
經過上週演習課表決與老師課堂上的說明後,本課程評分方式與標準修正如下,請修課同學務必注意。
期中考: 30%
期末考: 40%
演習課參與 (含提問、出席率與發表意見): 15%
---> 提問、發表意見包括於演習課上提問或發表意見,或至數位學習平台或部落格提問或發表意見
案例或專題報告(口頭及期末書面): 15%
TA 勇銘
(本篇由助教發布)
期中考: 30%
期末考: 40%
演習課參與 (含提問、出席率與發表意見): 15%
---> 提問、發表意見包括於演習課上提問或發表意見,或至數位學習平台或部落格提問或發表意見
案例或專題報告(口頭及期末書面): 15%
TA 勇銘
(本篇由助教發布)
國際公法案例報告最新分組情況
截至目前為止,一共有九組合計51位同學完成分組,依照加退選後的確定修課名單,仍有17位同學尚未完成分組。
請還沒分組的同學盡速於下週三演習課前完成分組,以利助教作業。若對於分組有任何問題,請務必與助教聯絡,麻煩大家囉!
已完成分組的同學,除文寧這組外,其餘八組記得在明天演習課時找助教登記報告的案例喔。
TA 勇銘
(本篇由助教發布)
請還沒分組的同學盡速於下週三演習課前完成分組,以利助教作業。若對於分組有任何問題,請務必與助教聯絡,麻煩大家囉!
已完成分組的同學,除文寧這組外,其餘八組記得在明天演習課時找助教登記報告的案例喔。
TA 勇銘
(本篇由助教發布)
2009年10月1日 星期四
2009年9月29日 星期二
大學部國際公法案例清單
Dear all,
經過與老師仔細的討論後,本學期熱騰騰的國際法案例清單出爐囉!!
案例清單如下:
1. 1928年常設國際法院「蓮花號案」(The S.S. Lotus Case, France/ Turkey)。
2. 1928年常設國際法院「邵作廠案」(Case concerning the Factory at Chorzow, Poland v. Germany)。
3. 1949年國際法院「哥甫海峽案」(Corfu Channel Case, United Kingdom v. Albania)。
4. 1950年國際法院「庇護權案」(Asylum Case, Columbia/Peru)。
5. 1953年國際法院「英法海峽群島案」(The Minquiers and Ecrehos Case, France v. United Kingdom)。
6. 1969年國際法院「北海大陸礁層案」(North Sea Continental Shelf Cases, 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 Denmark; 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 Netherlands)。
7. 1979年國際法院「德黑蘭案」(United States Diplomatic and Consular Staff in Tehran Cas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v. Iran)。
8. 1986年國際法院「在尼加拉瓜境內進行軍事及準軍事活動案」(Case concerning Military and Paramilitary Activities in and against Nicaragua, Nicaragua v.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9. 1996年國際法院「多瑙河水壩工程案」(Gabčíkovo-Nagymaros Project Case, Hungary v. Slovakia)。
10. 2001年國際法院「拉格朗案」(LaGrand Case, Germany v.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11. 2002年國際法院「利吉丹島與席巴丹島主權爭議案」(Case concerning Sovereignty over Pulau Ligitan and Pulau Sipadan, Indonesia v. Malaysia)。
12. 2008年國際法院「防止與懲治種族滅絕罪公約適用爭議案」(Case concerning Application of the Convention on the Prevention and Punishment of the Crime of Genocide, Croatia v. Serbia)。
13. 索馬利亞海盜問題。
14. 光華寮產權歸屬爭議案。
15. 科索沃獨立運動。
請已經確定好成員的組別利用明天演習課時段找我登記。
其他尚未確定成員的組員也請盡速完成分組喔!!
加油!!有任何問題請再與助教聯絡。
(本篇由助教發布)
經過與老師仔細的討論後,本學期熱騰騰的國際法案例清單出爐囉!!
案例清單如下:
1. 1928年常設國際法院「蓮花號案」(The S.S. Lotus Case, France/ Turkey)。
2. 1928年常設國際法院「邵作廠案」(Case concerning the Factory at Chorzow, Poland v. Germany)。
3. 1949年國際法院「哥甫海峽案」(Corfu Channel Case, United Kingdom v. Albania)。
4. 1950年國際法院「庇護權案」(Asylum Case, Columbia/Peru)。
5. 1953年國際法院「英法海峽群島案」(The Minquiers and Ecrehos Case, France v. United Kingdom)。
6. 1969年國際法院「北海大陸礁層案」(North Sea Continental Shelf Cases, 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 Denmark; 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 Netherlands)。
7. 1979年國際法院「德黑蘭案」(United States Diplomatic and Consular Staff in Tehran Cas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v. Iran)。
8. 1986年國際法院「在尼加拉瓜境內進行軍事及準軍事活動案」(Case concerning Military and Paramilitary Activities in and against Nicaragua, Nicaragua v.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9. 1996年國際法院「多瑙河水壩工程案」(Gabčíkovo-Nagymaros Project Case, Hungary v. Slovakia)。
10. 2001年國際法院「拉格朗案」(LaGrand Case, Germany v.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11. 2002年國際法院「利吉丹島與席巴丹島主權爭議案」(Case concerning Sovereignty over Pulau Ligitan and Pulau Sipadan, Indonesia v. Malaysia)。
12. 2008年國際法院「防止與懲治種族滅絕罪公約適用爭議案」(Case concerning Application of the Convention on the Prevention and Punishment of the Crime of Genocide, Croatia v. Serbia)。
13. 索馬利亞海盜問題。
14. 光華寮產權歸屬爭議案。
15. 科索沃獨立運動。
請已經確定好成員的組別利用明天演習課時段找我登記。
其他尚未確定成員的組員也請盡速完成分組喔!!
加油!!有任何問題請再與助教聯絡。
(本篇由助教發布)
2009年9月28日 星期一
(公告)有關口頭報告分組
Dear all,
截至目前為止,只有三組上傳分組名單,還有絕大多數同學尚未將名單傳至數位學習平台。
這禮拜演習課我會公布本學期案例報告清單,先確定成員的組別將可優先選擇欲研究之案件,請大家加緊腳步確定分組喔!
P.S.: 分組人數以五人為原則,七人為上限。
大家加油。
TA 勇銘
(本篇由助教發布)
截至目前為止,只有三組上傳分組名單,還有絕大多數同學尚未將名單傳至數位學習平台。
這禮拜演習課我會公布本學期案例報告清單,先確定成員的組別將可優先選擇欲研究之案件,請大家加緊腳步確定分組喔!
P.S.: 分組人數以五人為原則,七人為上限。
大家加油。
TA 勇銘
(本篇由助教發布)
2009年9月21日 星期一
國際公法演習課重要訊息
新學期正式開始了。
煩請修課的學弟妹留意以下重要資訊。
(1) 本學期國際公法演習課時段為每週三C節(中午12點至下午1點)。
(2) 演習課教室為原教室270204。
(3) 本課程另設有部落格:
"許耀明。國際法。droit international"
網址: http://myblognccu.blogspot.com/
本課程重要公告、相關時事報導與延伸閱讀資料皆會張貼於部落格中,煩請大家不定期瀏覽,記得加入我的最愛喔。
以上事項通知。
祝大家 新學期愉快、學業精進
TA 勇銘
煩請修課的學弟妹留意以下重要資訊。
(1) 本學期國際公法演習課時段為每週三C節(中午12點至下午1點)。
(2) 演習課教室為原教室270204。
(3) 本課程另設有部落格:
"許耀明。國際法。droit international"
網址: http://myblognccu.blogspot.com/
本課程重要公告、相關時事報導與延伸閱讀資料皆會張貼於部落格中,煩請大家不定期瀏覽,記得加入我的最愛喔。
以上事項通知。
祝大家 新學期愉快、學業精進
TA 勇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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