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31日 星期六

加捷克條款 里斯本條約掃除障礙

資料來源: 中國時報 (2009/10/31)

【江靜玲/倫敦卅日電】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402045+112009103100163,00.html

    為期兩天的歐盟高峰會議,卅日在布魯塞爾告一段落。歐盟各國領袖同意針對尚未同意《里斯本條約》的捷克,提出一項特別條款,以期掃除歐盟整合的最後一道政治障礙,預料捷克可望在今年底之前批准《里斯本條約》。


 攸關歐盟建制與發展的《里斯本條約》,必須經過歐盟廿七國批准後方能生效,捷克是唯一尚未批准的國家。動用國家元首權杯葛這項條約的捷克總統克勞斯擔心該條約生效後,將導致二戰後被逐出捷克的少數德國人,據此向捷克提出歸還土地的要求。

 歐盟各國領袖於是在此次峰會中,一致同意在條約中就捷克問題加註特別條款,如同愛爾蘭也有特別條款同意其禁止墮胎政策。與會的捷克總理表示,克勞斯總統對該條款內容滿意,目前只待捷克憲法法庭下周裁定批准《里斯本條約》未違背捷克憲法後,捷克便可望在今年底前批准。

 歐盟各國也同意,為因應氣候變遷,到二○二○年之前需花費一千億歐元,因此每年應有二百至五百億歐元的經費,由全球已開發國家共同分擔,資助開發中國家因應溫室效應問題。

 但波蘭、保加利亞和波海三國等九國組成的聯盟強烈反對,表示他們比一些開發中國家─如巴西─貧窮,為什麼要出錢支助巴西?會議最後並未對各國的分擔數額作出決定。

 在歐盟主席人選上,缺乏歐盟社會黨聯盟支持,英國前首相布萊爾出線機率已大幅降低。新主席人選紛紛浮上台面,包括盧森堡總理容克、荷蘭總理巴克南德、拉脫維亞前總統維克費柏加、西班牙前總理崗薩拉茲、愛爾蘭前總理包頓等。

(本篇由助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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