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以下紅字者:
【中央社╱台北5日電】 2009.11.05 04:04 pm
台美牛肉議定書未明定牛隻為30月齡以下,引起質疑。國安會秘書長蘇起今天說,台灣獲美方雙重保證,不僅美官員在給台灣官員的函文中保證,且每批進口牛肉都會附帶出口保證書。
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蘇起今天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業務預算並備詢。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管碧玲提出兩項質疑,為何台美議定書文本未依「條約及協定處理準則」第12條第1項規定,同時以中文、英文版本為準?限於30月齡以下牛隻的條款,為何不像韓國納入韓美協議,只是台美默契?
蘇起答詢指出,就他了解,台美議定書只簽了英文版本,但這個議定書跟協定還是有點不一樣,這種技術性的東西,國際上絕大部分都是以英文簽訂。
他說,根據「條約及協定處理準則」第12條第2項規定,「專門性及技術性之條約或協定約本,締約各方得約定僅使用某一國際通用文字作成」。蘇起說,相關做法符合規定。
蘇起並重申,他個人認為議定書的效力與位階高於國內法,但他也會尊重立法院的決定。
對美國牛肉限於30月齡以下的條款為何未寫入台美議定書內,蘇起指出,韓國是放在韓美協議附則中,台灣則是有雙重保證。
他說,在台美簽訂議定書時,美國農業部助理部長及談判總署助理代表以聯名信函致函台灣經濟部次長及衛生署副署長,保證進口台灣的牛肉是30月齡以下牛隻。此外,每批進口牛肉都會附帶出口保證書。
蘇起指出,這種公文書具有法律效力,是有國際效力的文書。至於美國肉商組織的說法,「我們不管他,我們只跟美國政府打交道,美國政府對我們是有承諾的」。
【2009/11/05 中央社】@ http://udn.c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