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6日 星期二

三個與國家承認與繼承的相關題目 --- 請大家動動腦思考一下

以下三個問題都跟剛學過的"國家與政府之承認及繼承"此一主題目密切相關,提供大家參考。請大家根據目前所學習到的知識,花點時間思考一下問題的爭點為何??又,涉及什麼基本觀念??其實這三題並不困難,只要能抓到題目的關鍵詞或關鍵句,應該能輕鬆解題。我也會利用TA課的時間與大家討論並提供參考答案。



一、原告C公司一九八八年於美國法院提起訴訟,控告被告E公司等未經授權而逕行出租及發行其錄影帶,原告因而要求被告賠償美金二百萬。依原告的主張,一九四八年生效的「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條約」(Treaty of Friendship, Commerce and Navigation)提供了中華民國和美國雙方人民著作權保護的依據。但被告表示由於美國已經撤銷了對中華民國的承認,中華民國已不再是一個國家,「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條約」也應當隨著斷交而失效,在這種情形下,美國就不再受到和中華民國之間所締結條約的拘束。

中華民國外交部覺得本案表面為智慧財產權之爭議,但其實涉及國家重大利益,故邀請閣下針對被告所提論點,提供國際法意見。【97年政大外交所】

二、如果台灣獨立成功,中華人民共和國要求索回故宮文物及國史館文件。如果你是國際法的仲裁者,看法如何,立論為何?【97年台大政治所】

三、位於A國境內之武裝團體甲藉由發動軍事政變推翻合法政府乙,並建立新政權,由於新政權甲已有效統治A領域內之人民,故眾多國家紛紛給予甲法律承認,同時撤銷對原合法政府乙之承認,惟長年與A國關係不睦之B國基於國家利益考量,宣稱甲係以非法方式篡奪政權,故公開駁斥甲之政權合法性,並承認乙在國際上仍屬代表A國之惟一合法政府。然而,為吸引外國企業赴A國投資藉以提升經濟發展,甲在執政期間曾與B國企業締結石油勘探契約,依據該契約之規定,甲應賦予B國企業開發近海石油之優先權。未料契約締結後,甲以B國情報局密派間諜刺探A國國安情報為由拒絕履行契約,致已投入鉅額添購機器設備之B國企業蒙受重大損失。請問:(一)根據國際法,各國應否承認甲政權之合法性?(二)針對甲違約造成B國企業之損害,B國在何種條件下得代替該企業行使外交保護權?(三)依據政府繼承之理論,甲是否有繼承原合法政府乙執政時期所締結國際條約或協定之義務?(四)越數年,乙推翻甲並成功取回政權後,立即宣布甲執政期間與外國政府或私人企業所締結之一切條約或私法契約均歸於無效,主張其無繼承之法律義務,此論述有無理由?【助教設計題目】


(本篇由助教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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