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7日 星期一

哥本哈根救氣候 明天起兩週見分曉

【中央社╱日內瓦6日專電】 2009.12.06 08:41 pm


哥本哈根氣候變化會議明天召開,這場會議的目的是打造出聯合國架構下的全球協議,以因應當代世界最重大的挑戰:全球暖化,或氣候變遷。
從7日到18日的這場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第15屆締約方會議(COP15)要達成什麼?根據兩年前的大會訂定的「峇里行動計畫」(BaliAction Plan),必須在五個主要領域達成協議。

首先是「共同展望」,這包括長期的全球總體溫室氣體減量計畫。這方面,八大工業國(G8)在今年7月同意,2050年時全球應減掉至少50%的溫室氣體排放,但並未得到一些開發中大國的支持,它們認為這取決於富國準備承擔多少責任。

第二是減緩溫室效應,包括工業化國家個別應做出具體的減少排放承諾;已開發國家的排放量雖仍預期會繼續成長,但個別國家也要定出適合國情的抑制成長幅度計畫,並可加入保護森林的措施。

畢竟溫室效應已發生,人類與環境已面臨衝擊,現在起的減緩(mitigation)行動是不夠的,因此相對而並列的概念是調適(adaptation)。哥本哈根會議對於如何調適海平面上升、極端天候等現象必須有所協議。
第四是科技轉移與發展;第五是金援與投資。這都包括富國要協助窮國來進行減緩與調適。


目前一般認為最棘手的議題包括溫室氣體減量與金援。代表大多數開發中國家的「77國集團(G77)加中國」(實際上有130多國)要求,工業化國家在2020年應比1990年減少排放至少40%。
但歐洲聯盟現在所提目標是減20%,或者可加碼到減30% ,前提是如果其他已開發國家也這麼做;美國所提的比2005年減17%,換算成比照1990年標準,則只減4%左右。
大多數開發中國家並主張已開發國家應撥出國內生產毛額(GDP)的0.5%到1%,來協助開發中國家因應氣候變遷。這也與富國目前擺在檯面上的數額相差甚遠。
至少自從11月中,丹麥總理拉斯穆森(Lars LokkeRasmussen)前往新加坡和包括美國總統歐巴馬等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多國領袖會晤後,目前較普遍的看法是:在哥本哈根恐難以定出法律協議,只能就主要議題達成政治協議,有約束力的法律協議要在接下來半年到一年達成。


但許多開發中國家希望年底就定出法律協議的目標,其實也沒有被正式放棄。歐巴馬訪問北京時與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發表的聯合聲明中,就仍說「雙方致力於在哥本哈根會議達成最終的法律協議」。

若干媒體報導常說,哥本哈根會議是要「簽訂一部新條約,以取代將於2012年失效的京都議定書」;這其中其實有兩處誤解或者不精確之處,且本身就是不同國家間的爭點。


首先,1997年簽訂的京都議定書裡,只是工業化國家第一階段減量承諾將在2012年底截止,其他部分包括碳交易機制並未失效,因此,今年底該達成的主要目標之一,本是定出工業化國家第二階段減讓承諾。

然而,最近的發展是:大多數富國傾向打造一個取代京都議定書的新條約,納入一直明確堅拒加入京都議定書的美國,並規定京都議定書中沒有的開發中大國抑制排放計畫

但大多數開發中國家擔心富國藉此機會下車,擺脫一些議定書中規定的責任。它們認為,應一方面修訂京都、延長工業化國家減排承諾,再另訂一個平行的議定書,處理其他問題。


過去幾個月來,對於哥本哈根會議的期待高低交替起伏。11月25日及26日,美國和中國相繼分別向國際宣布減少排放量和抑制排放成長目標,以及歐巴馬和溫家寶將親自前往哥本哈根,可謂提振全球士氣的最高潮。

不只這兩個全世界最大碳排放國,已開發或開發中大國包括巴西、法國、德國、南韓、印度也在近幾週做出了最新或更明確的減碳或抑碳承諾。

前兩天,會議主辦國丹麥表示已有逾百國的元首或政府首長將親自與會;白宮也宣布歐巴馬的行程將由原定的在會議第一週時,由赴瑞典領取諾貝爾和平獎時順道前往哥本哈根,改為專程參與會議最後的關鍵時刻。

UNFCCC執行秘書波爾(Yvo de Boer)最近說,他「現在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有信心,哥本哈根會議將成為預防氣候災難之戰的轉捩點」。
兩週後就會知道。


【2009/12/06 中央社】@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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