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1日 星期三

印度誓言不接受國際氣象變遷公約約束

【中央社╱新德里20日電】 2009.10.20 10:16 pm






印度政府今天重申其所堅持的氣候變遷政策,對於削減造成氣候變遷的二氧化碳排放限制,印度絕不會接受任何國際法律的約束,也不會對任何相關的協定或交易作出承諾。



印度環境暨森林部長拉梅什(Jairam Ramesh)在一份官方聲明中作了上述表示。他同時在聲明中以「斷章取義」一詞,駁斥稍早印度一家主要媒體聲稱他願意在氣候變遷問題上妥協的報導。



2005年2月16日聯合國「京都議定書」,約定已開發國家及開發中國家遵守不同的排碳量,但印度認為不公平而拒絕簽署。報導說,拉梅什在日前建議取消不同國家之間的排碳量限制,並考慮簽署協議。



但拉梅什在聲明中表示,印度從未同意取消已開發國家及開發中國家的定義。他說:「我要再度重申,在當前正在進行的國際氣候變遷談判過程中,印度的不談判立場不變。」



他表示,印度僅同意在減碳排放問題上,就國際整體的措施、申報與查證程序予以考慮。



拉梅什重申說,印度與其他開發中國家一樣,期望已開發國家能夠擔負責任並履行承諾,轉移技術和資金至開發中國家,協助降低排碳量並解決氣候變遷問題。



據印度已提出的國家氣候變遷策略行動計劃,印度堅持應以平均個人排放量來處理溫室氣體排放議題,而不是以國家總排放量為衡量標準。雖然印度名列世界第六大二氧化碳排放國,但個人平均排放量卻是最低的國家之一。



【2009/10/20 中央社】@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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